在市财政局2024年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上的汇报发言

在市财政局2024年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上的汇报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2022年以来,市财政局党组扎实推动省市财政机关“共学共建”向“共学攻坚”深化拓展,在省财政厅的关心指导下,紧盯“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城市”目标,把推进政府采购机制改革、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作为部门年度重大课题,创新出台一系列“有特色有作用可推广”的政策举措,促进政府采购监管更高效市场更公平,部分改革成果被省财政厅在全省推广,9项创新举措被《中国政府采购报》《政府采购信息报》等全国性专业媒体报道宣传,7月份获财政部“优化营商环境卓越奖”和“绿色采购先锋奖”,2023年被政府采购信息报评为“政府采购先进地市”。现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多措并举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促进供应商公平竞争“更有活力”。围绕推进政府采购机制改革,省市财政机关多次开展面对面对接交流,赴中小企业供应商开展调研,了解企业急难愁盼,为制定改革举措提供依据,让改革更科学、企业得实惠。一是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改革,实行“书面承诺替代证明成交核验违诺必罚”,减轻供应商打印装订6种书面证明材料的时间和成本负担,并带动我市发改、建委等部门在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预计全年可为7万家(次)政府采购中小企业供应商节约打印装订费用800万元。二是规范政府采购标书等纸质文件成本收费和寄送时限,明确不同类型纸质文件成本上限为100至200元,保障供应商24小时内收到采购文件,预计全年惠及供应商企业5万家(次),节约企业成本和采购资金2000万元。三是组织开展全市政府采购领域拖欠供应商货款清理,分类型督促3600万元未结款项及时拨付到位,助力企业应对疫情纾困。全面推行30%合同预付款制度,将全市政府采购付款周期从1个月缩短到15天,加快中小企业供应商资金流转。四是出台《市政府采购当事人行为负面清单》,明确划定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等四方当事人的权责边界,将抽象的法规条文结合实际应用场景转化为具体清晰的工作指引,分类列举94种、362项禁止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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