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党员干部8小时外政治言行的研究与思考

关于规范党员干部8小时外政治
言行的研究与思考
党员干部8小时之外政治言行是指党员干部在工作时间以外所从事的与职务影响相关或个人生活领域的活动,包括党员干部在工作时间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
党员领导干部身份地位的特殊性,决定了其生活作风并非个人的私事。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一名领导干部的蜕化变质往往就是从生活作风不检点、生活情趣不健康开始的,往往都是从吃喝玩乐这些看似小事的地方起步的。如果领导干部生活作风上不检点、不正派,在道德情操上打开了缺口,出现了滑坡,那就很难做到清正廉洁,很难对社会风气起到正面引导和促进作用。”因此,对于机关党员干部来说,生活与工作必然相联动相衔接,8小时内的工作和8小时外的生活虽然是两个场域,时间、地点、所接触到的人和所处理的事情性质有所不同,但二者仍然相通。在实际生活中,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在“8小时之外”混迹于各种形式的酒局、饭局、娱乐场所之中。从纪检监察机关近年来查处的有关案例分析可见,饭局的醉翁之意不在“饭”而在“局”,不少时候设宴款待的背后是精心的设局围猎,请君入席的真实目的是请君入瓮。党员干部一定要心明眼亮切莫入局。
一、8小时外政治言行失守典型案例回顾
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公布的典型案例中,大部分违法犯罪都发生在8小时之外政治言行上。以下,我们从“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各选一个代表性案例,加深我们对“8小时外”政治言行失守危害的认识。
社交圈——毕福剑事件。2015年4月6日,央视主持人毕福剑一段酒桌上的即兴唱评《智取威虎山》的视频流出,视频中毕福剑唱了该京剧里《我们是工农子弟兵》的著名选段,他又唱又评中使用羞辱性词汇。这段长达1分18秒的视频在6日被放到了社交网站上,引发舆论哗然。2015年8月,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央视主持人毕福剑用调侃的方式损害老一辈党和国家领导人形象的视频在网上流出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临时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认为这是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责成央视机关纪委严肃处理。
生活圈——文强案件。在重庆铁山坪监狱党风廉政教育基地中,对文强落奢侈淫腐的生活有充分揭示。文强最爱喝的酒是路易十三。这种人头马公司出品的最昂贵洋酒在重庆市场上要卖三四万元一瓶,而文强每次能消费2瓶。他在重庆市公安局的原下属黄代强在2004年至2008年期间,每年春节都给文强送红包,但自从2008年文强调任司法局局长,从他的顶头上司位置离开后,黄代强就没再给文强送钱了。人们给文强送钱,表面是拜年,实际上拜的是权,是文强“8小时之外”犯下的受贿罪。此案警醒了所有的公职人员,而历史也将铭记这场审判。
休闲圈——倪发科“玉痴”案件。据东营市人民检察院的指控,倪发科受贿总额共1348万元,其中近千万是玉石、玉器和奇石,占受贿总额的70%。除此之外,倪发科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580万元中,玉石、玉器也占了一定的比例。作为一名曾上山下乡的知青,倪发科从生产队一级的村官做起,一步步走上省部级领导干部岗位。但最终却腐化堕落,沦为“阶下囚”,成为生活圈“雅贿”腐败的典型样本。好船者溺,好骑者坠,君子各以所好为祸。正如一些行贿者所说:不怕官员不爱钱,就怕官员没爱好。前车之鉴历历在目,爱好背后的“隐形染缸”之害,也为每一位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
二、规范“8小时外政治言行”的必要性
从党员干部腐败案件的共性来看,必须规范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政治言行。党员干部在正常工作之外,应该有自己的私人空间。不过这些年来,从各地纪委公布的领导干部腐败案件发生的时间节点看,党员干部犯错误、出问题,基本上是在“八小时之外”。据统计,党的十八大以前,70%的腐败分子有“八小时之外”违法违纪的问题。从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腐败案件看,有的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内”完美无缺,“八小时之外”骄奢淫逸、放浪形骸、丑态百出。这表明,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政治言行一旦缺乏监管和约束,必然发生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细数2022年全年中共***纪委、市监委网站监督曝光的49起违规违法案件中,为“党员干部8小时以外政治言行”范畴的有35件,占比高达71.43%。
从权力与腐败的关系来看,必须规范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政治言行。一般说来,在工作时间以内,受时间、空间、环境等客观条件的限制,党员干部一般不会在单位公然进行腐败活动。而“八小时以外”,党员干部只要失去警戒,就有可能成为被“围猎”的对象。尤其是一些领导干部在“八小时之外”干出有悖于社会道德、组织原则、党纪国法的事,严重损害党的形象,破坏党的执政根基。所以,对党员干部而言,必须实现“八小时之内”和“八小时之外”一个样。
从“八小时之外”党员干部的行为特点来看,必须规范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政治言行。“八小时之外”党员干部的行为具有三个较为明显的特点:一是行为相对自由。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内”的工作方式基本是固定的,接触的也是单位同事,而且有各种规章制度约束。“八小时之内”的规矩多,单位领导、干部职工都是监督者,没有违法乱纪的时间和空间。“八小时之外”就不同了,他们的行为相对自由,也就比较放松。二是接触对象广泛。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接触的是家人、亲戚、朋友,甚至还有初次认识的人,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那种离开工作岗位而能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下保持慎独的党员干部还是占大多数。但是,少数党员干部在诱惑面前很容易走上违规违纪的道路。三是行为比较隐蔽。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的行为相对自由,接触对象广泛,比较隐蔽,如不加以监督,很容易在“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圈”“娱乐圈”“社交圈”出问题。
党和政府培养一名党员干部着实不易,他们被贪污腐败毁掉,有时就是一念之差,这样的教训不胜枚举。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今天,无论是从保护干部出发,还是从预防干部违法违纪出发,切不可让“八小时之外”成为党员干部的“自留地”,必须管起来、严起来、规范起来,切实找到监督领导干部的有效办法。
三、规范党员干部8小时之外政治言行的常用举措
严管厚爱是我党对党员干部一以贯之的培养方式。目前,全国上下加强举措党员干部8小时之外政治言行的常用举措,有以下7种:
(一)强化自我约束。党员干部要自觉约束“八小时以外”的言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自觉养成高尚的精神追求和健康的生活情趣,防止权力滥用和影响公众形象行为的发生。在职党员干部要主动联系居住地所在社区党组织(兼合式党支部),积极参与兼合式党支部开展的群众性活动和公益活动,以良好的个人作风带民风促社风。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班子成员在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对照检查“八小时以外”表现情况。如***委统战部机关组织全员签署《中共***委统战部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十条禁令”承诺书》,以及***、***等地让党员干部签订《“八小时之外”言行承诺书》,都是强化党员干部的自我约束有力举措。
(二)强化组织监督。党组织承担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管的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管的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应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了解掌握分管条线和联系单位的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情况,每年至少走访一次分管处室的党员干部家庭,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和报告。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监督措施,将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情况纳入巡察监督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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