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领导干部内部绩效考核制度

卫生院领导干部内部绩效考核制度
    为规范我院各项管理,加强科室工作执行力,提高工作效率,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制定并实施院班子及科主任内部绩效考核办法。
    1.实行院长领导下的科室负责人负责制,各科设科主任1名,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副主任。医院对科室主任、副主任实行动态管理,对科主任和副主任实行竞聘上岗制,院部与竞聘成功的科主任签订聘任协议,试用期3个月,每两年为一个聘任周期。聘任期内医院对科主任进行定期考核,对工作中不负责任、造成工作失误和损失的,应予以撤换。
    2.院班子及科主任应带头医院工作制度、民俗礼仪、社会公德,说话文明和气,举止得体大方。院班子及科主任应带头维护医院良好形象,带头不抽烟,不接受病人及家属递烟,不接受病人、家属及工作关系客户吃请。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每次扣1—10分。
    3.院班子及科主任应及时完成市卫健局、院部及主管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无正当理由完不成工作任务的,拖延1天扣10分。
4.院班子及科主任应遵守医院请销假制度,每月事假超过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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