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履职承诺和述职制度工作方案

x市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履职承诺和述职制度工作方案范文
    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及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系列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我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及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20xx年x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第二版)季度推进表》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及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为重点,建立(居)民委员会成员履职承诺和述职制度,推进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提升村(居)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推动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提高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二、工作任务
    以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市为契机,持续强化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后续工作,指导各地完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履职承诺和述职制度,进一步推进村(居)委员会规范化建设。
    三、承诺述职对象
    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
    四、承诺和述职范围
    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具体履职承诺和述职范围由各区(县)指导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要逐村进行量化、细化,要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要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加强班子自身建设、村民自治、平安建设、安全生产、乡村振兴、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实事、疫情防控、信访维稳等各项任务纳入承诺和述职范围。
    五、管理及操作程序
(一)履职承诺。每年年初,各村(社区)应组织召开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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