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应知应会100题

安全生产应知应会100题

   1、何为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
   “红线意识”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严格要求,即:安全生产“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2、何为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企业领导干部在做好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同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3、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4、企业配备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有哪些要求?
   矿山、冶金、道路运输、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必须设置安全生产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企业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是指什么?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6、什么是安全操作规程?它包括哪些内容?
   安全操作规定是为了保证安全生产而制定的,操作者必须遵守的操作活动规则。它是根据企业的生产性质、机器设备的特点和技术要求,结合具体情况及群众经验制定出的安全操作守则。是企业建立安全制度的基本文件,进行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处理伤亡事故的一种依据。
   安全操作规程通常分四个部分:
   (1)总则;
   (2)工作前的安全规则:
   (3)工作时的安全规则;
   (4)工作结束时的安全规则。
   7、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主要有哪些?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3)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4)安全检查维修管理制度;
   (5)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7)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8)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9)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10)事故管理制度;
   (11)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2)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13)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4)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15)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16)消防管理禁火、禁烟管理制度;
   (17)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8)安全操作规程。
   8、何为“三违”?
   “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
   9、何为“四不伤害”?
   “四不伤害”是为减少事故而采取的互相监督原则,具体为: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伤害,不使别人被他人伤害。
   10、何为安全生产“三同时”?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统称建设项目,法律规定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简称“三同时”。
   11、企业的应急预案包括哪些?应几年修订一次?
   企业的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12、何为高处作业?
   凡是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法律规定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
   13、何为有限空间?
   所谓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14、有限空间的作业原则是什么?
   应当严格作业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作业原则。
   15、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如何进行现场处置?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报警,禁止盲目施救。应急救援人员实施救援时,应当做好自身防护,佩戴必要的呼气器具、救援器材。
   16、何为重大危险源?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17、企业应如何管理重大危险源?
   企业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18、何为事故隐患?
   事故隐患是指物(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是引发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
   物的不安全状态分为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以及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等四大类。
   人的不安全行为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进行生产操作时违反安全生产客观规律有可能直接导致事故的行为。
   管理上的缺陷是指劳动组织不合理、对现场安全疏于检查指导或检查指导有误、安全操作规程缺乏或不健全、教育培训不够、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等等。
   19、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是谁?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20、事故隐患分为几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21、企业安全检查发现的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应如何处理?
   对查出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消项制度。要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日期。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
   22、企业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如何处理?
   企业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时,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23、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内容包括哪些?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24、什么是重大责任事故罪?
   法律规定(刑法第134条第一款):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25、什么是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
   法律规定(刑法第134条第二款):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26、什么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法律规定(刑法第135条):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27、哪些企业人员必须参加法定培训?
   法律规定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必须参加法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可上岗。所谓“三项岗位”人员是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发生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负有直接责任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参加安全培训。
   28、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哪些工种?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矿山作业、危化品安全作业、冶金煤气作业、烟花爆竹作业等类别。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能上岗作业。
   29、企业存在从业人员不经安全教育培训上岗、无证上岗情况的应如何处理?
   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30、企业的安全生产培训主要有哪些?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
   (2)新进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3)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后重新上岗安全教育培训。
   31、什么是三级安全教育?
   新工人进企业前必须进行厂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和严禁事项,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操作岗位。
   32、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为多少?
   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高危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
   33、厂级岗前安全教育包括哪些内容?
   (1)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有关事故案例。
   34、车间级岗前安全教育包括哪些内容?
   (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5、班组级岗前安全教育包括哪些内容?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有关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6、哪些单位需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
   《安全生产法》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7、什么是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目前开设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险种为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雇主责任险是指投保企业各类雇佣人员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与本企业有关的工作时,遭受意外或患职业病而致伤残、死亡,依法应由雇主承担的赔偿费用及相关费用的保险;公众责任险是指投保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企业承担的赔偿责任及相关费用的保险。
   38、为什么要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生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往往令企业猝不及防,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企业在承担生命财产直接损失的同时,还需承受事故停工造成的间接损失,有的中小企业甚至会因此产生企业资金链断裂、生产经营活动难以为继的情况。
   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借助保险公司这支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监管,就是为了强化事前风险防范,促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安全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企业因发生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减轻政府的社会保障负担。对于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和安全监管模式的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企业一旦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首席承保人(以人保为例)将予以先行赔付(无索赔单证要求,及时理赔),确保事故伤亡人员的赔款及时到位并维护企业生产的稳定。理赔报案电话为95518。
   39、哪些企业要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目前,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船舶修造与拆解、冶金铸造、机械制造、烟花爆竹、建筑等八个行业的企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同时鼓励其他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40、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有哪些奖惩浮动费率机制?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建立了与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实绩挂钩的保险费率浮动机制,投保企业根据“安全标准化创建、安全生产评先评优、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建设”等结果享受保险费率适度下浮优惠,同样的,对于发生过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保险费率将适度上浮。此外,企业员工投保人数达5000人以上的,实行保险费率下浮,最高可下浮30%。
   41、企业事故报告有哪些要求?
   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42、事故报告包括哪些内容?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3、发生责任事故的经济处罚法律后果是什么?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般事故(死亡1-2人),单位处30-100万元罚款;
   较大事故(死亡3-9人)单位处100-200万元罚款;
   重大事故(死亡10-29人),单位处200-1000万元罚款;
   特别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单位处1000-2000万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2-5倍罚款。
   44、什么是谎报事故?
   故意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初步原因、性质、伤亡人数和涉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有关内容的属于谎报。
   45、什么是瞒报事故?
   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超过规定时限未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经查证属实的,属于瞒报。
   46、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主要经济处罚法律后果是什么?
   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处200万元的罚款,同时贻误事故抢救或者造成事故扩大或者影响事故调查的,处300万元的罚款,同时贻误事故抢救或者造成事故扩大或者影响事故调查,手段恶劣,情节严重的,处500万元的罚款。
   47、什么是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法律规定(刑法第139条之一):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一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三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实施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不能及时有效开展事故抢救的;
   (1)决定不报、谎报事故情况或者指使、串通有关人员不报、谎报事故情况的;
   (2)在事故抢救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
   (3)伪造、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藏匿、毁灭遇难人员尸体,或者转移、藏匿受伤人员的;
   (4)毁灭、伪造、隐匿与事故有关的图纸、记录、计算机数据等资料以及其他证据的。
   48、新建化工建设项目有哪些安全生产许可要求?
   属危化品的化工建设项目需办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手续(含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两个环节),非危化品的则只需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49、安全设施范围有哪些?
   安全设施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减少、预防和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和采取的措施。如:压力表、可燃气体报警仪、紧急切断装置等。
   50、办理《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需要哪些部门的前置手续?
   在符合批发企业布点规划的前提下,除企业申报资料外,需先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核准文件)。
   51、危化品建设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需在多长时限内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10个工作日。
   5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多长时间?如何办理延期手续?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企业应当于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53、企业什么情况须办理危化品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有何时限要求?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主要负责人、企业名称或者注册地址的,应当自工商营业执照或者隶属关系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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