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某区“区树区花”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关于某区“区树区花”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致力XX绿色发展,彰显XX文化底蕴和精神风貌,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和综合竞争力。区绿化委员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区树区花”评选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区树区花”是XX城市形象的重要标志和名片,是城市地域、人文特色的浓缩,是城市生态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体现。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区树区花”评选活动,是打造社会与自然高度和谐统一的地域文化,塑造地方特色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增强全区人民建设美好XX的凝聚力和文化认同感,形成推进绿色XX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区树区花评选标准
1.历史性:在本地有一定栽培历史,有可考证的历史典故和记载,人民群众有较高的认可度。
2.地域性:适应我区自然环境,有地方特色,表现性状优良。
3.文化性:文化内涵较深厚,能体现和代表XX形象与精神。
4.经济性:经济价值较高,种植简单、易推广,有较好的培育前景。
5.观赏性:形态优美、花色艳丽观赏度高,深受群众喜爱。
三、推荐候选区树区花(按首字母拼音排序)
为彰显特色,便于推广,本次评选将区树和区花合二为一,即在以下10个候选树种中选出一种作为XX区“区树区花”。
1.茶花2.杜鹃(映山红)3.桂花4.合欢5.梅
6.桃7.宣木瓜(贴梗海棠)8.玉兰9.栀子10.紫薇
四、评选方法与步骤
评选工作自2023年6月12日开始至2023年7月21日结束。由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收集整理参评候选树种,经区绿化委员会领导组审定后,通过宣传发动、公众投票、专家评审、区绿化委员会审核、区人大常委会审议五个阶段。
评选采取百分制计分,其中社会公众投票分值占比60%,(网民投票占20%,“两代表一委员”代表投票占20%,社会团体组织代表投票占20%);专家评审分值占比20%;区绿化委员会领导组审核分值占比20%。以最终累计最高分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后向社会公布。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2日至6月18日)
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政府办公室、林业事业发展中心、文旅局、融媒体中心等部门协助开展宣传报道,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氛围。在区融媒体、区人民政府网等媒体播报、刊登XX区“区树区花”拟推荐品种简介等。通过扫描二维码等方式了解“区树区花”评选条件、推选种类等。
(二)公众投票(6月19日至6月25日)
1.网民可以通过今日XX微信公众号投票,关注今日XX微信公众号后,直接点击公众号底部菜单“区树区花”,打开页面即可进行投票。
2.“两代表一委员”代表进行线下投票。
3.社会团体组织代表进行线下投票。
投票时间自6月19日0时启动至6月25日24时结束,由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计汇总。
(三)专家评审(6月26日至7月2日)
综合投票结果,由区绿化委员会组织专家组对评选的区树区花进行评审赋分,报送区绿化委员会领导组审核。
(四)区绿化委员会领导组审核(7月3日至7月9日)
区绿化委员会领导组综合公众投票、专家评审赋分情况,对区树区花进行赋分审核,按综合最高得分推荐出一种区树区花品种形成报告,由区人民政府报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五)区人大常委会审议(7月10日至7月21日)
区人大常委会对区人民政府报请的区树区花审定报告进行审议批准后对外公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树区花”领导组,成员由区绿化委员会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实施区树区花评选工作。成立“区树区花”评选组委会专家组,成员由宣传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科技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文联、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各推荐一名专家组成,负责“区树区花”评选以及活动的理论指导、技术指导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区融媒体中心、区人民政府网等媒体要对“区树区花”评选活动进行全面宣传报道,使广大市民充分认识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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