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文章是以“智慧层面下的以事为主”为主题的多篇论文的第一篇。而该主题是“以事为主”专题的最后一个主题。旨在从智慧层面,帮助大家通过理解和实践“以事为主”,来促进我们的自我提升和快乐生活。
一、理解“智慧层面下”的内涵
所谓“智慧层面下”是指本部分的分享是建立在这样的一种条件下:
“我”已经理解了“由变化而利弊,由利弊而好恶,由好恶而心理反应及情绪波动”的习惯是一个不良习惯,开始通过人格素质的修炼来改变这一习惯,逐渐将关注点由“我的利弊、好恶”转移到“事”上来。
与此同时,当外部环境发生变化时,虽然也难免会产生情绪的波动,但是却能较快地从心理波动中走出来,逐渐远离由于“经验、好恶、聪明劲”所导致的“秒决策”,开始运用“心智”从系统的角度分析、判断与评价环境和“事”的变化,确定变化的原因,力求通过“法智”提出应对变化的方法。
到这时,“先思后做”逐渐提升到“我”的主观意识层面,逐渐成为“我”遇事时的习惯。
如果你也认同并开始实践了上述内容,恭喜!你的修炼已经从“改变”阶段,正式进入到“融合”阶段,真正的、持续的自我提升、快乐生活已经开始了。
不难理解,到这时,三重围墙的影响在逐渐变小,人格素质在逐渐提升,那么,最为关键的事情就变成了如何运用“智慧”以实现“以事为主”了。
二、五种经常涉及的分类依据
运用智慧实现“以事为主”首先就应该对“事”本身进行分析。所以,逍遥先为大家分享一下与精英之自我修炼有关的几种“事”的分类依据。
1、事的进行程度
主要可分为三类事。(1)已经完成的事;(2)正在进行的事;(3)计划之中的事。
这种分类的主要目的是帮助“我”界定系统分析的边界。虽然同为事,有相同或相似之处,但是对于习惯于“看中结果”的朋友而言,三者的不同之处也是较为明显的。
另外,不难发现,这种分类是符合全面性和不交叉性原则的。
最后,还有一点需要提醒各位朋友。三类事既可以是没有关联性的、独立的三类事,也可以是具有动态转化关系的三类事。例如,可以先计划,再进行,最后完成;也可以先进行,再完成,以后再计划等等。不过逍遥希望刚刚开始自我修炼,尝试专注于“事”的朋友从“独立的事”入手开展系统分析,以防因遇到复杂的事而影响“心智”运用的效果。
2、“事”的可控程度
这种分类前面已经分享过了。其结果可能是可控和不可控;又或者是完全可控、基本可控和不可控;也可分得再细些。
这是从系统判断与评价角度对事进行分类的方法。判断和评价依据主要有三点:“我对事”的熟悉程度、对事所需资源的了解程度以及“我”现有的资源情况。
3、“我”在事中的反应能力
这个反应能力主要体现在“我”在“事”中的主动权的多少上。
这种分类的目的主要还是为了大家能更好地切入到自我修炼当中,毕竟逍遥一直提倡的是按“以人为主导”的系统来分析事,而且包括逍遥在内,我们难免会陷入“以我为主”。而对很多人而言,“以我为主”的程度又和“我”的主动权息息相关。
这种分类依据下,事大致可被分为三类:
(1)主动关系的事。例如,我主动计划做的、正在做的和已经完成的事;
(2)被动关系的事。例如,我被分配任务、被提出要求;
(3)准被动或被卷入关系的事。既非主动、又非被动。例如,一个朋友打来电话约我晚上吃饭。
4、“我”是否在“我”所分析的“事”中?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清晰地界定“我”是否处于“事”中的价值不言而喻。
5、“事”对“我”而言的复杂程度?
所谓的简单或复杂往往是因人而异的,因此需要“对我而言”的表述。而“以我为主”和“以事为主”时,简单、复杂的评判标准及评判后的决策往往是不同的。
三、多维度地思考“事”
这几种分类依据所体现的其实是对“事”进行“系统分析”的几种维度。
相信各位朋友已经发现了:随便提及一件事,往往都能体现在逍遥所提及的多个分类维度上。例如,我正在积极主动地做一件我已经多次做过,但每次都有不同之处的事情——分享精英之自我修炼。(主动+正在+基本可控,我在事中,有些复杂)
系统分析的关键就是分类。既要尽可能地全面,又要尽可能地不交叉。
这既是分类的难度,又是分类的魅力!
另外,无论从哪个维度或哪几个维度的角度对“事”进行系统分析时,本就已经夹杂了“系统判断或评价”的过程。例如,这是一件已经发生过的事(判断进行程度);我对这件事较为熟悉(评价熟悉程度);我以前曾经主动地做过这类事(判断进行程度和“我”在“事”中反应能力);这件事并不复杂(判断或评价繁与简);有人曾经拿这件事请教我,我还为他系统地分析过这件事呢?(判断进行程度和“我”在“事”中反应能力。)
可见,一旦我们愿意运用“心智”开始思考问题,系统分析、判断和评价就随之而来了。 它们与我们并不陌生,它们可都是我们在思考时不可或缺的过程。
既然已经到了“精英之自我修炼的家门口”,就多同“以我为主”做做斗争,最好尽可能地不要忽略它们而“秒决策”了。
四、逍遥更看重的分类依据
那么,在这么多个分类依据中,哪种分类对精英之自我修炼的意义最大呢?
逍遥以为,最应引起大家重视的是“我在事中的反应能力”。
因为,依据上述的那些小例子,大家不难发现:通常情况下,仅仅通过“我”的意识,“我”基本上就可以得出依其他分类依据对事进行系统分析、判断与评价的相应结果的。而“我”在事中的反应能力(主动权)通常是需要考虑事中的“我”以外的其他人(简称“非我”)的。
前面曾提及过,即使是“我主动”做某事,而且自认为无需其他“非我”参与,“非我”通常也是存在的。更何况是在“被动或准被动”关系下呢?
而“非我”多数是没有参与到逍遥所分享的“精英之自我修炼”过程的,往往会“以我为主”的秒决策,一旦其启用“由利弊而好恶,由好恶而情绪、而决策”的习惯时,“事”中的“我”往往很容易被拖拽回三重围墙之中。毕竟是多年养成的,已经不自知的习惯呀!这也是逍遥提出我们需要长期同“以我为主”做斗争的主要原因。
因此,理清上述三种关系对同“以我为主”作斗争,有效实现“以事为主”的意义是非常明显的。
那么后续分享的内容自然就是与“我”在事中的反应能力有关的三种具体关系的内涵和特点了。且听下回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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