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篇)房屋评估报告通用模板

房屋评估报告通用模板
(6篇)
篇1
城市房屋征收的焦点问题之一就是征收安置补偿价格问题,而安置补偿价格则以具有估价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出具的房屋征收评估价格作为基础。为更好地和市场实际情况相符合,更好地维护征收当事人的利益,住建部于2011年新出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明确要求有类似交易的房屋征收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由于一个项目的征收评估一般涉及的房屋数量众多,位于同一区域,且大多数具有同质性。因此,房屋征收估价机构在项目评估前,一般都会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一户样本房屋通过市场法或成本法等进行评估,征收评估房屋内的其他房屋则以该样本房屋为基准,通过楼层、朝向、面积等因素进行修正,得到最终的评估价格。

由此可见,确定样本房屋基准价格是确定房屋征收评估价格的基础。由于征收评估一般涉及的房屋众多,且关系到征收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以及城市建设的推进,影响重大,因此样本房屋基准价格的确定是否符合《房地产估价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要求,是否客观合理,就显得尤为重要。为避免样本房屋基准价格评估有误,我市引入样本房屋基准价格评估专家论证制度,有效解决了该问题。按照住建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规定,征收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当地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技术鉴定。对征收评估的样本房屋基准价格进行事前论证,能有效避免事后鉴定中因评估公司工作失误或技术水平等原因而带来的风险,因为如果申请技术鉴定的评估报告的估价依据即样本房屋基准价格评估报告是错误的,会给整个征收工作带来负面影响。

二、房屋征收评估基准价格论证的程序

在2011年国务院制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之前,国内拆迁依据的法规主要是2001年国务院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与之配套的评估文件是住建部于2003年制定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该意见未明确对拆迁项目(主要是住宅房屋)是否必须采用市场法评估,因此,国内的拆迁评估工作主要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区位价修正法,另一种是市场法评估。为使被拆迁房屋的评估价格更贴近市场实际,我市自2005年开始对住宅房屋拆迁采用市场评估方法,并实行专家论证制度。

为保证房屋拆迁基准价格论证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市成立了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主要负责房地产拆迁项目基准价格论证、房地产估价技术规范修订及在拆迁评估过程中产生疑义的技术鉴定工作。为规范估价专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先后研究制定了《无锡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无锡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房屋拆迁基准价格评估报告论证工作规程》等规章制度。专家委员会实行政府组织下的专家负责制,在全市范围内选聘了31名专家组成专家库。在拆迁评估之前,先有评估公司出具该项目的样本房屋估价报告,由征收人提请无锡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论证,无锡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受理论证申请后,组织5名专家对提交的评估报告从样本房屋选取、可比案例选取、各因素系数修正、估价结果确定等方面进行研究讨论,认为估价报告无技术问题、估价结果符合市场实际的,出具论证报告,并以此作为整个项目征收评估的基础和依据;如果认为估价报告存在问题,则要求评估公司进行修改重新提请论证。

5年多时间我市共组织了200余个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危旧房改造等涉及征收房屋的评估基准价格论证工作。在做基准价格论证过程中,能够坚持站在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对所出具的每1份论证报告都组织5名专家认真研究、集中讨论,并由轮值主席进行现场监督,充分发挥评估专家的作用,所出具论证报告全部得到认同。无一例被征收当事人否决或提请上级重新鉴定,缓解了政府的压力和征收当事人的矛盾,为我市房屋征收工作的顺利开展履行了应尽的职责。

三、房屋征收评估基准价格论证需关注的几个问题

由于基准价格论证是我市拆迁评估的创新性工作,国家及省层面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很多工作也是在摸索,因此必然存在一些问题。

1.被征收房屋的市场评估价和被征收者心理期望价之间差距过大的问题

国务院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住建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技术规范》等明确被征收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是指参照被征收房屋周边类似房屋的市场交易价格、结合被征收房屋的成新等因素确定房屋的价值。被征收房屋一般来说环境、配套、结构较差,房龄较老,这类房屋的市场交易价和市场评估价值都比较低,而大多数被征收户的心理价位通常是同地段周边新售高档商品房的价格,两者之间的落差比较大,从而增加了征收工作的难度,实际征收过程中,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安置补偿价格(在评估价格的基础上加上室内装修、政府奖励及各种补助)远超过被征收房屋的真实评估价格。

2.征收跨度时间过长的问题

一些规模较大的征收项目,涉及户数多、征收时限长,周边房地产市场价格变化快,导致了当前市场价格和估价时点时评估的基准价格差异过大。如我市某危旧房改造项目,其拆迁许可证的估价时点是2009年5月7日,由于受2008年下半年金融危机的影响,房地产市场价格普遍不高,因此这个项目在拆迁估价时点时的评估价格为6072元/平方米(非成套5532元/平方米,该项目大多数房屋都是非成套)。但2009年下半年受国家积极房地产调控政策影响,房价涨得比较快,同时,该项目周边陆续新开发了一些高档楼盘,使得该区域的房价拉升很快,增加了后续房屋拆迁的难度。

房屋评估报告范文2
【关键词】现阶段;房屋结构工程;质量评估方法;应用分析

近年来,房屋结构工程质量事故给社会造成了许多不应有的损失,为了防止事故的发生,对现有房屋结构工程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质量隐患,是非常必要的。通常,房屋结构工程质量检测手段有直观检测法和仪器检测法。直观检测法是房屋诊断中最简单、最直接的方法,它是一种定性方法。仪器检测法是一种从量的角度揭示某些材料特性的方法,但它不适应大面积检测。本文笔者在总结工作经验以及各项参考文献的基础上,对房屋结构工程质量评估方法及其应用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1 房屋结构工程质量评估程序

总体上来讲,房屋结构工程质量评估程序主要体现在以下三大方面:第一,房屋结构工程质量评估是建立在各个分项工程质量评估的基础上的,是由专门的工程监理人员带头开展的。工程监理人员在认真研究施工合同、专业规范以及设计文件的基础之上,对各个分项目的房屋建筑工程进行相应的完工验收工作。针对在实际的验收监测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策略,在必要的情况下还需要下达整改通知书。第二,施工单位在收到整改通知书之后,则需要根据整改通知书的实际要求,进行相应的整改以及修缮。施工完工之后,则需要上传完工报告,监理工程师收到完工报告后,需要向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汇报,包括房屋建筑管道安装、电气安装以及仪表安装等的质量评估报告。第三,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各分项目监理工程师的质量评估报告,对其进行总结汇总与审核,对于在实际的房屋建筑施工中的关键部位以及重点环节,尤其是存在着重大安全隐患的分项目进行重点的查看。总监理工程师认为质量评估报告完善,无需再进行相应的改善时,则需要出具房屋建筑项目的总体质量评估报告。

2 房屋结构工程质量评估内容

首先,房屋结构工程是否符合我国房屋结构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是否符合我国房屋结构工程建设的总体规划以及目标,是否是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基础上进行施工,房屋结构工程质量评估应该做到对这些基本的事项进行评估。其次,房屋结构工程质量评估应加大对于施工、设计、勘察等部门的审核,主要是这些单位的资质问题,需要加大力度评估,同时对于施工、设计、勘察等部门的超界以及超级行为进行监督。另外,对于在实际的房屋建筑工程中所涉及到的土建以及安装工程,其中间的交接工作需要引起高度的重视,做好对于交接工作中资料以及文件的评估。再次,对于施工过程中的严重质量问题,督促有关部门提出相应解决策略,同时查看处理情况,对于施工中存在的遗留问题给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最后,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评估报告,有关部门则需要进一步提出房屋结构工程质量评估结论,或者优良或者合格。

3 房屋结构工程质量评估方法

在实际的房屋结构工程质量监测过程中,有关部门以及人员所搜集到的检测结果仅仅是一些可能性信息,但是不一定是破坏现象,如果要确定房屋建筑结构的破坏原因,则需要逻辑推理。下面,我们主要以演绎推理、概率推理以及证据反驳推理方法为例,研究房屋建筑结构的破坏原因。

3.1 演绎推理

演绎推理是一种较为特殊的推理方式,房屋建筑结构有关工程专家在结合专业知识的基础之上,对房屋建筑结构质量破坏原因进行分析。演绎推理的方法可以简单地表示为所有的***都具有性质P,Q是***中一元素,因此Q一定具有性质P。从这个简单的表达中我们可以知道,这其实也是一个必然的推理,但是其中的关键问题是房屋建筑结构评估人员不仅仅需要一定的工程工作经验,而且还需要一定的房屋建筑结构工程原理性基本知识。在实际的房屋建筑结构工程当中,如果B1从属于B2,如果对于房屋建筑结构质量破坏原因进行分析,否定了B2也就相当于否定了B1,同样,肯定了B1也就肯定了B2。

3.2 概率推理

概率推理主要指示的是在房屋建筑结构物当中,对于建筑结构物同一破坏所存在的各种可能性进行分析。根据建筑结构物同一破坏中可能性大小以及概率进行确定,进而找出房屋建筑结构工程质量破坏原因。概率推理可以简单地表示为:原因B1的概率Pl,原因B2的概率P2,Pl>P2,则先确定原因B1作为验证对象。

3.3 证据反驳推理

在通常情况下,寻找否定证据对于明确可能原因更具有意义。所谓反驳证据即是寻求否定证据的过程,它可以表述为假设B,辅假设{Li},检验条件i,证据表明非R,则B,{Li},i中至少有一个是假的。若{Li},i为真值,则B必为假;如此重复,可以将某个可能的原因集从几个处于同一层次的原因假设中剔除掉,从而完成证据反驳过程。

4 房屋结构工程质量评估存在问题与建议

4.1 房屋结构工程质量评估存在问题

房屋结构工程质量评估存在问题,主要是体现在四大方面,简单来讲,主要是:第一,房屋结构工程质量评估过于形式化,只有监理工作总结,但是缺少监理师提出的房屋结构工程质量评估具体详细报告。第二,有些监理师的房屋结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内容过于空洞,对于房屋结构工程质量的分析与研究深度不够。第三,房屋结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的综合质量缺乏相应的依据,质量评估报告评估不细致。第四,监理师在房屋建筑工程完工之后,直接就进行工程质量评估,但是不做预验收,使得工程质量评估实质性无法体现,作用也就无法发挥。

4.2 房屋结构工程质量评估建议

针对房屋结构工程质量评估存在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第一,完善规范,做出深度标准具体规定,出台“房屋结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书”,内容及深度统一规定。第二,严格要求房屋结构工程质量评估,尤其是对于建设单位以及质量监督单位,严格按照房屋结构工程质量评估规范进行。质量监督单位工作上一定要一丝不苟,以对国家、人民和自己负责任的精神,做好评估工作。第三,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单项工程质量评定是做好工程质量评估工作的基础。为使工作不流于形式,应当做到现场施工、交工技术文件归档和工程质量评定“三同步”。

5 总结

综上所述,质量评估作为房屋结构工程中的重要环节,对于房屋结构工程的有效开展意义重大,加强房屋结构工程质量评估方法及应用研究至关重要。我国质量评估单位在房屋结构工程质量评估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重大的进展,但是在实际的房屋结构工程质量评估过程中,很多技术以及细节问题仍然存在,严重影响着房屋结构工程质量评估效率以及质量。为此,深入研究自身房屋结构工程质量评估存在问题,研发新型质量评估技术,创新质量评估策略,是今后质量评估单位在房屋结构工程质量评估方面的重要课题。

参考文献:

[1]郭满栋.新加坡建设局建筑品质评估系统简介[J].施工企业管理,2011(01).

[2]徐海明.张婧业主诚信缺失谁来买单[J].施工企业管理,2010(05).

[3]刘锡军,祝明桥,王齐仁.房屋结构损伤及安全性评估实例分析[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12(12).

房屋评估报告范文3
土地评估委托合同范文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 话: 法定代表人:

兹有甲方委托乙方对以下土地项目进行评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定本协议。

一、评估项目名称

土地名称、位置: 。 土地宗数、面积: 。 (具体以甲方提供的产权资料为依据)

二、评估目的

受委托方委托为其了解估价对象规划条件下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提供参考依据。

三、评估基准日

四、双方权责

1、甲方负责提供委托估价对象的合法资料,具体如下:

(1)、《土地评估委托书》;

(2)、《湖南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 )政国土字第 号;

(3)、《 县城镇建设规划管理办公室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4)、《 县国有储备土地挂牌红线图》;

2、在乙方对委托估价宗地进行实地踏勘时,甲方应负责领勘,并为估价人员工作提供外部条件并负责与本估价项目相关的第三人协调,介绍各宗地的有关规划开发和使用情况;

3、甲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向估价人员提供与本估价业务相关的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任,如有不实,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4、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当甲方认定估价专业人员不按协议履行其职责,有权要求更换估价专业人员;

5、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所需评估资料完整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科学、公正、合理地对估价对象进行估价,在 个工作日内提交初步估价结果, 个工作日内提交正式估价报告 一 式 叁 份。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完整,则乙方交付报告的日期顺延。

五、评估费用及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本项目评估咨询费用为

2、在本协议签定后,甲方预先支付乙方定金人民币元整。甲方在收到正式估价报告的同时,一次性支付乙方剩余费用。

六、协议的生效及有关事项处理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

2、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中,如有未定事宜,应友好协商解决。

3、因单方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甲方与乙方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则提交: 仲裁机关仲裁 人民法院诉讼。

七、公司账号

八、其他

本协议书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评估委托合同范文2 委托方(甲方): 。 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办公地点: 。

联系人及联系号码: 。

受托方托方(甲方): 。 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办公地点: 。

房地产估价资质等级: 。 资质证书编号: 。 联系人及联系号码: 。

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签订以下征收委托评估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评估项目的名称、对象

乙方受甲方委托,按照公正、客观、独立、科学的原则,对以下项目四至范围内的房屋进行评估:

(一)项目的名称: 。

(二)项目的四至范围

东: 。 南: 。 西: 。 北: 。

(三)项目的户数及面积: 。

二、评估的目的:

为甲方与被征收人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提供依据,评估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为甲方与被征收人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价值的差价提供依据。评估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

三、评估的时点:

为 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即 年 月 日。

四、房地产估价师:

负责本评估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一)姓名: ; 注册证书编号: 。

(二)姓名: ; 注册证书编号: 。

(三)姓名: ; 注册证书编号: 。

(四)姓名: ; 注册证书编号: 。

(五)姓名: ; 注册证书编号: 。

(六)姓名: ; 注册证书编号: 。

五、评估报告交付时间: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供委托评估对象相关资料后 日内完成评估工作,并于 年 月 日向甲方提供被征收房屋的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

六、评估费用及付款方式:

评估费用严格执行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建设厅《关于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皖价字[2004]28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累进计费率有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详见下表。乙方向甲方提供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后30日内,评估费用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

七、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将征收项目的调查摸底资料和其他的相关资料提供给乙方,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甲方提供资料包括:

1.对已登记的房屋,应提供房屋权属证书或登记簿的复印件,以及反映房屋用途、结构、建筑年代、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信息的材料。

2. 对未登记的房屋,应提供依法确定的调查认定处理结果,该结果反映房屋用途、结构、建筑年代、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信息的材料。

(二)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现场工作时所必要工作场所。

(三)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现场工作,协助乙方开展房屋征收评估时的实地查勘以及分户初步评估结果的现场说明解释等工作。被征收人拒绝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或者盖章确认的,甲方应邀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见证。

(四)甲方负责将分户初步评估的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示,并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

(五)甲方对乙方评估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评估过程中有不当行为的,有权向乙方进行投诉并要求及时处理。同时甲方有权要求有利害关系的乙方评估工作人员进行回避。

(六)甲方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评估工作。

八、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在评估工作上,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工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对提供给甲方的评估报告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乙方安排约定的房地产估价师按时开展工作。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人员。

(三)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或变相转让评估业务的。

(四)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在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公示期间,乙方应安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进行现场说明解释,并对存在错误的进行修正。

(五)乙方应在分户初步评估结果公示期满之日起5日内,向甲方提供委托范围内被征收房屋的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双方办理报告交接手续。

(六)在评估过程中,甲方对约定的合同评估对象、评估范围和评估目的提出重大修改的,需要乙方调整工作内容,乙方有权要求另外协商评估收费和提交评估报告时间。

(七)乙方对甲方提交的有关资料负有合理使用、妥善保管的责任,对甲方提出资料和评估报告中所涉及的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九、其他约定

(一)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各条款。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整体评估报告或分户评估报告的,按评估收费的每日千分之 承担违约金。但因甲方未及时提供资料导致延迟的,乙方完成上述事项的期限相应延迟。甲方在收到乙方整体和分户评估报告后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的,自应当支付之日起,按评估收费总额每日千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乙方的原因,致使评估工作不能按时预期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委托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因甲方的原因未按约定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评估所需资料,或者不配合乙方开展评估工作,经乙方书面催办仍不能履行相关义务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委托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四)以上约定的违约金如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向守约方赔偿损失。违约金和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维护合同权益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调查取证等费用。

(五)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八)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两份,由乙方按时报市房屋征收办公室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评估委托合同范文3 委托估价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理估价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办理 需要,现将坐落于 ,土地面积 ㎡,土地使用证号 ,地号 的土地委托乙方进行评估,双方将有关事项协商如下:

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评估所需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负责。

2、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估价需要,保证对上述地产以客观、公正的估价。

3、乙方向甲方提供评估报告书时按评估业务的标准及时、足额向甲方收取评估费。

4、乙方交付评估报告书的日期为 年 月 日,评估报告书一式 贰 份。

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房屋评估报告范文4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73号

《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管理办法》已经2003年5月2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省长:张中伟

二OO三年六月十七日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房屋拆迁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四川省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拆迁房屋(以下简称城市房屋拆迁)、其补偿评估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拆迁当事人对被拆迁房屋补偿金额和安置房屋价格达成协议的,可以不进行评估。

第三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市(州)、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由取得房地产价格评估资格的机构(以下简称估价机构)进行;设区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由取得三级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资格等级的估价机构进行。取得二级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资格等级的估价机构可以在全省范围内从事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业务。

第五条、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分为分类评估和分户评估。成片拆迁和集中安置的,一般应先进行分类评估。

分类评估是指估价机构根据被拆迁房屋和安置房屋的区位、用途、结构等类型及环境、设施配套等因素进行的每层房屋的房地产市场平均价格的评估。

分户评估是指估价机构根据被拆迁房屋和安置房屋的区位、结构、用途、建筑面积、成新、朝向、楼层、装修、环境、设施配套等因素按户进行的评估。

第六条、实行分类评估的,按以下规定进行:

拆迁人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应当在县以上报纸、电视上以公告方式邀请估价机构报名申请参与项目评估,估价机构应当将其报名申请同时抄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动员会上如实介绍全部报名的估价机构的情况,并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当场以抽签方式确定估价机构;拆迁规模较小或者拆迁户数较少的,拆迁人也可与被拆迁人共同协商确定估价机构,协商不成的,当场以抽签方式确定估价机构。

报名参与该项评估业务的估价机构只有一户或者无估价机构报名参与该项评估业务时,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指定两户以上估价机构参加抽签,当场以抽签方式确定估价机构。

估价机构确定后,拆迁人应当与估价机构签订评估委托合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评估费用。

第七条、拆迁规模较小、零星安置或者有特殊情形的,可以直接实行分户评估。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共同协商确定或者抽签确定估价机构。由拆迁人与估价机构签订委托评估合同,并承担评估费用。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根据分类评估结果经协商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的,可以要求分户评估。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共同协商确定或者抽签确定估价机构。由要求方与估价机构签订委托评估合同,并承担评估费用。

第八条、抽签或者协商确定估价机构必须坚持公开、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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