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管理规定,居民户籍管理规定?

户籍管理规定,居民户籍管理规定?

近日,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促进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引导劳动力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进一步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和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源保障。

户籍管理规定,居民户籍管理规定?

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重点内容!

户籍管理规定,居民户籍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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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促进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

我代表XXX单位向大家致以诚挚的问候和良好的祝愿!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共同努力,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感谢各级政府和各位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也感谢各位同事的辛勤付出和团队合作。正是因为大家的共同努力,我们才能够取得如此可喜的成绩。

然而,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面临的挑战和任务依然艰巨。当前,XXX工作面临着XXX问题,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去解决。我们要加强沟通协调,加强团队合作,共同制定解决方案,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

同时,我们也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不断学习和创新,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需求。只有不断提升自己,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最后,我衷心希望各位领导和同事们继续保持团结奋进的精神,共同努力,共同创造更加美好的明天!

谢谢大家!

为了促进人口和劳动力的合理有序流动,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促进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6号)的要求,结合我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我们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不断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我们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引导劳动力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进一步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和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源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彻底取消城镇落户限制。

推行常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彻底放开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的落户限制。只要是来到泰城镇工作或居住的居民及其亲属,都可以自由选择落户,不再需要满足其他前置条件。公安机关将明确各类户口登记的条件和申请材料,并按照不同的户口迁移途径和规程进行分类登记。

1.根据不同的投资就业途径,可以选择不同的方式来落户。如果是通过劳动合同录(聘)用的人员,可以凭劳动合同来落户;如果是灵活就业的人员,可以凭基本养老保险来落户;如果是经商创业的人员,可以凭营业执照来落户;如果是在我市城镇地区投资购买商业门头房、公寓、写字间等非住宅性质房屋的人员,可以凭不动产权证来落户。

2.根据居住方式进行户籍落户。如果在城镇拥有合法产权房屋或有近亲属拥有合法产权房屋供其居住的人员,可以选择在产权房屋所在地进行户籍落户;对于已经在租赁居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人员,如果得到房屋产权人的同意,可以选择在租赁房屋所在地进行户籍落户,或者选择在租赁房屋所在社区的集体户进行户籍落户。

3.根据投靠途径申请落户。我们将全面放开城镇投靠亲属落户政策,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投靠配偶、子女、父母、(外)祖父母、(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近亲属迁泰落户,或者按照投靠途径申请市内户口迁移。

根据人才途径,有以下几种人员可以落户:1.具有全日制普通中专(含技工院校)及国家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的学历型人员;2.具有国家承认的专业技术职称或技术技能等级的技术技能型人员;3.经县级以上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定的体育等特殊专业人才。

这些人员可以凭相关的学历证书、技术职称或技术技能等级证书、认定文件等来落户。

5.关于大学生落户的政策。我们提倡在泰国的普通大中专院校(包括技工院校)就读的学生可以选择在学校的学生集体户口落户。而对于在泰国非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学生,如果有意在泰国城镇落户,可以将户口迁往拟落户地的县(市、区)的人才集体户口或近亲属家庭户口。

6.其他情况下的落户。对于那些仍然面临落户障碍的灵活就业人员,他们可以选择在他们目前居住地所在的社区集体户口进行落户。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主要负责,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市体育局等根据各自职责负责)

市公安局将牵头负责此事,其他相关单位也将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市体育局等单位将积极参与,共同推动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畅通返乡落户通道,方便入乡返乡人员。

1.推行农业转移人口“自由迁徙”落户政策。对于在农村地区合法拥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基本生活基础的进城落户人员,如果他们选择回到原籍经常居住,可以将户籍迁回原籍。同时,他们的配偶、父母和未婚子女也可以自主选择随迁落户。

推行农村籍大中专院校(包括技工院校)毕业生和退伍军人等“来去自由”落户政策。对于那些在农村实际居住和就业创业的原农村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退伍军人等,可以选择在就业创业地或者原籍地落户,他们的配偶、父母和未婚子女也可以自由选择是否随迁落户。对于被大中专院校(包括技工院校)录取的农村籍学生,可以在录取、就读或毕业时自愿选择是否进城落户或回到原籍地落户。

3.推行“三投靠”政策。对于未婚子女(包括离异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夫妻互相投靠的情况,如果他们的户籍在城镇,可以选择将户口迁往农村地区。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主导,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局等根据各自职责负责)

根据相关规定,市公安局将牵头负责此事,同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局等部门也将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健全完善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管理实有人口,我们需要建立一套健全完善的管理制度。这一制度将涵盖实有人口的登记、信息管理、服务提供等方面,旨在提高管理效率,保障实有人口的权益。

首先,我们将建立实有人口登记制度。通过登记实有人口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等,可以建立起一份全面准确的实有人口数据库。这将为政府部门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方便他们进行政策制定和资源分配。

其次,我们将建立实有人口信息管理制度。通过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可以实现对实有人口信息的动态更新和管理。政府部门可以及时了解实有人口的变动情况,为他们提供更精准的服务。

同时,我们还将建立实有人口服务提供制度。通过建立一套完善的服务机制,政府可以为实有人口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例如,可以建立在线服务平台,方便实有人口查询相关政策和办理相关手续。

此外,我们还将加强实有人口管理的监督和评估。通过建立监督机制,可以确保实有人口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公正性。同时,定期进行评估,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提高管理水平。

总之,建立健全完善的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制度,对于提高管理效率、保障实有人口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不断完善这一制度,为实有人口提供更好的服务。

推行常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及时将进城落户人员和其他常住人口纳入社区服务管理。居民在城镇落户时应按照自有房屋、近亲属房屋、单位(人才)集体户、租赁房屋处、社区集体户的顺序进行登记。加强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提高网格内人、地、物、事、组织等基础信息采集的质量和效率。公安机关应进一步规范社区(单位)集体户管理,不断完善集体户管理制度,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做好集体户管理工作。对于户籍登记在社区(单位)集体户且存在家庭成员关系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根据申请为其颁发家庭居民户口簿。对于已经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人员,应督促他们将户口迁至现居住地,以防止集体户口滞留问题的发生。(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

(四)加强人口管理信息化建设。

为了提升人口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我们需要加强人口管理信息化建设。通过引入先进的信息技术和数据管理系统,可以实现人口数据的集中管理、快速查询和准确统计。这将大大提高人口管理工作的效率,减少人力资源的浪费。

首先,我们可以建立一个全面的人口信息数据库,包括人口基本信息、居住地信息、就业信息等。通过这个数据库,可以方便地查询和更新人口信息,为政府决策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其次,我们可以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发智能化的人口管理系统。这个系统可以自动识别和比对人脸信息,实现人口的自动登记和核验。同时,还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提供人口流动趋势和人口结构的预测,为城市规划和社会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

此外,我们还可以推广使用电子身份证和移动支付等技术,方便居民办理各类人口相关业务。通过手机***PP或者网上办事大厅,居民可以随时随地查询和办理人口相关的事务,避免了排队等待和繁琐的手续。

总之,提升人口管理信息化水平是一个重要的任务。通过加强人口管理信息化建设,可以提高人口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为城市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提供有力支持。

依托山东省人口基础信息库平台,我们将以公安户籍信息为基础,不断丰富医保养老、义务教育、卫生健康、婚姻登记、住房保障等社会信息,以提供更全面的共享服务。同时,我们将加快电子印章、电子档案建设,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创新“一次办好”服务模式,实施流程再造。通过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我们将统一提供共享服务,实现户口、居民身份证办理“无纸化”“免填单”,并推进部分业务跨省“通办”、全省“通迁”“通办”。这一切的实施将由市公安局、市智慧城市服务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责任单位共同推进。

(五)进一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为了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我们需要采取更深入的措施。首先,我们将加大投入,提高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这包括增加医疗卫生设施、教育资源和文化娱乐设施等,以满足居民的需求。同时,我们还将加强城镇规划,合理布局公共服务设施,确保每个居民都能够方便地享受到这些服务。

其次,我们将加强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的管理和监督。通过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加强对公共服务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同时,我们还将加强对公共服务的监督,及时解决居民的问题和意见,确保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此外,我们还将加强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的信息化建设。通过建立信息化平台,提供便捷的公共服务信息查询和预约服务,方便居民获取所需的服务。同时,我们还将加强对信息化建设的培训和推广,提高居民的信息化素养,使他们能够更好地利用信息化手段享受公共服务。

总之,通过深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我们将为居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提高城镇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为了突出保基本、保重点,我们将建立城镇教育、就业创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基本养老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与常住人口挂钩机制,并研究制定按照服务管理常住人口规模、结构、分布等配置公共资源的工作路径。同时,我们还将完善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扩大其应用范围,拓展服务功能,以保障居住证持有人能够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这项工作将由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等责任单位共同负责。

(六)切实保障农村人口进城落户的合法权益。

为了保障农村人口进城落户的合法权益,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首先,我们将加强对农村人口进城落户政策的宣传和解释,确保他们了解自己的权益和申请程序。其次,我们将建立健全的进城落户管理机制,确保申请程序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同时,我们将加强对进城落户政策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农村人口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此外,我们还将加强对进城落户农村人口的培训和就业指导,帮助他们适应城市生活和就业环境,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和竞争力。同时,我们将加大对进城落户农村人口的社会保障和福利支持,确保他们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

总之,我们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切实保障农村人口进城落户的合法权益,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农村人口的全面小康。

全面推进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保护进城落户农村人口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同时支持引导他们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逐步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与户籍登记的分离。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确保第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的落实。进城落户农村人口将继续享受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等惠农政策。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更好地推动工作的开展,我们需要加强组织领导。

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是一项重要的工作,需要各县(市、区)政府和功能区管委会承担起主要责任。他们应该全面分析辖区内人口的现状和未来发展变化趋势,科学评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综合承载能力。在制定改革方案时,要细化措施,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同时,还要落实“人地钱”挂钩机制,以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部门协作。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我们需要加强部门之间的联动和协作。这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实现:

1.建立定期的部门会议:定期召开部门会议,让各部门的负责人和员工共同讨论工作进展、问题和解决方案。通过会议,可以促进信息共享和沟通,加强部门之间的合作和协调。

2.设立跨部门工作小组:针对一些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的项目或任务,可以设立跨部门的工作小组。这样可以集合各部门的专业知识和资源,共同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

3.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一个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让各部门可以方便地共享和获取相关信息。这样可以避免信息孤岛,提高工作效率和协作能力。

4.加强沟通和协调:各部门之间应该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及时共享信息和解决问题。可以通过定期的联络会议、工作报告和交流活动等方式来加强沟通和协调。

通过加强部门之间的联动和协作,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重复劳动,优化资源配置,实现更好的工作成果。这对于整个组织的发展和成长都是非常重要的。

为了更好地发挥公安机关的牵头组织和统筹协调作用,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也需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和政策衔接,以形成更强的工作合力。这些部门包括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体育等。只有各部门之间密切合作,才能更好地解决社会问题,保障人民的安全和福祉。

(三)加强宣传引导。

为了更好地传达信息和引导大众,我们需要加大宣传的力度。通过各种渠道,如媒体、社交网络和宣传活动,向公众传递正确的信息和引导他们正确的行为。

首先,我们可以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如电视、广播和报纸,发布相关信息和宣传活动。这些媒体可以覆盖广大的受众群体,能够更有效地传达信息和引导大众。

其次,社交网络已经成为了人们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我们可以通过在社交网络上发布相关内容和宣传活动,吸引更多的人关注和参与。此外,我们还可以与社交网络上的意见领袖和影响者合作,让他们帮助传播信息,扩大影响力。

此外,我们还可以组织一些宣传活动,如讲座、展览和义工活动等,吸引公众的参与和关注。通过这些活动,我们可以直接与公众互动,解答他们的疑问,增加他们对相关问题的了解和认识。

总之,加强宣传引导是非常重要的。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我们可以更好地传达信息和引导大众,提高公众的认知和意识,促使他们采取正确的行动。这将有助于解决一些社会问题,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要做好宣传解读工作,真正让改革政策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为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该实施意见将于2021年12月1日开始生效,并将持续有效直至2026年11月30日。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是泰安市政府的工作机构,负责协助市政府处理日常事务和决策事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包括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组织召开会议,起草和审核文件,处理来访信访事项,以及向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和政策建议等。办公室的目标是保障市政府的高效运转,为市民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

2021年9月30日

户籍管理规定,居民户籍管理规定? 户籍管理规定,居民户籍管理规定?

东平县公安局

推介宣传公安工作

服务人民群众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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