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民政领域公共服务能力水平提升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在全市民政领域公共服务能力水平提升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D的二十大报告强调,“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公共服务关乎民生,连接民心。民政领域公共服务是由民政部门承担主要供给责任,同时引导市场主体、公益性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补充供给,面向民政服务对象提供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养老、殡葬等基本社会服务。近年来,全市民政系统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理念,持续提升民政领域公共服务水平,成效显著。民政基本公共服务兜底保障实现了“应兜尽兜、应保尽保”,民政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可及性不断增强,社会力量参与民政领域公共服务渠道更加多元,有力服务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但是,对标对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更高要求,全市民政领域公共服务在政策机制、机构设施、服务供给、人才队伍、资金保障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短板,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共服务供给的均衡性和可及性。建议从以下四个方面发力,着力推进全市民政领域公共服务转型升级,努力解决好民政服务对象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解决好民政领域公共服务“够不够”、“好不好”等问题。就如何更好提升全市民政领域公共服务水平,我讲几点意见。
   第一,要完善公共服务体制机制
   结合地方实际,从顶层设计的高度出台指导性、针对性、操作性更强的法规政策,助推全市民政领域公共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一是健全重点服务领域法规政策。立足解决民政领域公共服务政策法规空白问题,实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推动出台《市社会救助条例》、《市慈善条例》、《市地名管理办法》,加快修订完善《市殡葬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提升民政领域公共服务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争取D委政府的高度重视,进一步建立完善统一高效的民政领域公共服务议事协调工作机制。发挥养老服务、社会救助、慈善工作等议事协调机构牵头抓总、谋大事、议大事、抓大事的平台作用,提高统筹协调层级,促进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的规范化与常态化。想方设法解决个别地方服务设施用地保障不到位、配套资金不落实、工作力量薄弱等问题。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同联动,及时沟通,加强协作,形成推动民政领域公共服务发展合力。聚焦服务对象急难愁盼问题,建立健全服务对象瞄准机制和动态监测机制,筑牢民政领域公共服务保障网。完善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的政策措施,逐步放宽社会力量进入民政领域公共服务准入限制,让社会力量深度“嵌入”社区提供服务。全面清理整合涉及社会力量进入公共服务领域的行政事项,整合民政领域公共服务机构设置、执业许可、跨区域服务等环节,优化流程,提高效率。
   第二,要推动服务机构转型升级
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民政领域服务设施,布局、规模、服务半径与服务需求结构还不相适应,刚性需求与重复建设、资源闲置之间还存在一定矛盾,亟须加快民政服务机构转型升级。一是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抢抓国家《“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市“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制定出台的良好机遇,逐级细化分解规划目标、任务、工程和指标,分级研究制定民政领域公共服务专项规划或行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抓好督促检查。以县(市、区)为单位,综合考量服务需求、现有能力、地方财力等因素,按照控制建设规模、注重发挥效益、避免重复建设的要求,科学布局、统筹建设民政服务配套设施,让有限资金发挥更大效能。开展民政领域公共服务设施全市大排查行动,进一步摸清设施底数、服务情况,编制科学合理的民政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对服务设施不足确需新建的,严把项目入口关,健全市级补助项目评审机制,全面科学论证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科学设定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合理控制公共服务设施规模,促进服务设施贴近服务对象,与服务半径和服务对象数量等因素有机衔接,避免重复建设、资源浪费。在保持行政区划总体稳定的基础上,稳慎调整优化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设置,确保民政公共服务和管理有效覆盖常住人口。二是加强试点示范。科学配置资金、设施等要素,分层次、分类别、分区域合理投入,在适度增加服务设施数量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质量的提升和结构的优化。打造一批省级民政领域公共服务示范项目,扶持一批特色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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