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安全生产培训管理?

一、基本要求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对于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考核,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

此外,生产经营单位还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对于被派遣劳动者、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等,应当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并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以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

违反培训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例如,未经许可擅自开展培训活动的,将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提供虚假培训信息或者虚假培训证书的,将被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以欺诈、胁迫等手段强迫学员参加培训的,将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未按规定报备培训信息的,将被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如果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以下行为之一,将会受到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如果逾期未改正,将会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以不少于十万元但不超过二十万元的罚款。此外,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会被处以不少于二万元但不超过五万元的罚款。

(1)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单位,以及从事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等行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通过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

(2) 未按照规定对员工、派遣员工和实习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未如实告知相关的安全生产事项。

(3)未能准确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情况。

(4)未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或未向员工通报的。

(5) 未制定符合规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如果特种作业人员没有接受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或未取得相应资格就上岗作业,那么就会违反规定。

三、有关各类人员培训时间的规定:

为了提高各类人员的工作能力和素质,根据不同职业的特点和要求,制定以下培训时间规定:

1.新员工入职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包括公司文化、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等方面的培训。

2.技术人员的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包括技术知识、操作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3.管理人员的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包括管理理论、领导力、沟通技巧等方面的培训。

4.销售人员的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包括销售技巧、市场营销、客户服务等方面的培训。

5.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包括战略规划、组织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培训。

以上培训时间仅为最低要求,具体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同时,公司将不断完善培训体系,提高培训质量,为员工的职业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高风险行业(如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中,需要接受首次不少于48学时的培训,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新员工则需要接受不少于72学时的培训,再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其他行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要接受培训,首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新员工需要接受不少于24学时的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内容和时间应根据其从事的特种作业类型和难度程度而定。一般来说,培训内容包括特种作业的安全知识、操作规程、应急措施等方面的知识,培训时间应不少于16小时。对于一些特别危险的特种作业,如高空作业、爆破作业等,培训时间应更长,培训内容也应更加详细和全面。此外,特种作业人员还应定期接受复训和考核,以保证其安全操作能力和知识水平的持续提高。

特种作业的种类很多,其中包括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煤矿安全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以及烟花爆竹安全作业。这些特种作业都需要专业的技能和知识,以确保工作的安全和顺利进行。因此,在进行这些特种作业之前,必须接受专业的培训和认证,以确保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

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是由应急管理部统一制定的,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特种作业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从业所在地参加培训。每三年需要进行一次复审。如果特种作业人员在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超过10年,并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那么可以申请将复审时间延长至每6年1次。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也可以参加培训。

五、其他职业人员的培训教育

1.三级防护教育:企业、部门、个人

(1)在厂级安全教育培训中,重点关注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风险识别、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安全考核奖惩、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以及相关事故案例等方面。

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是在从业人员确定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后,由车间一级组织进行的。培训的重点是在本岗位工作和作业环境范围内,辨识、评估和控制安全风险,典型事故案例,岗位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和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以及安全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是在从业人员确定工作岗位后,由班组组织,班组长、班组技术员、安全员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此外,自我学习也是非常重要的。除了传统的师傅带徒弟的方式外,班组安全教育培训还可以采用其他方法。新进入班组的从业人员应该有具体的跟班学习和实习期,实习期间不得单独上岗作业。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的重点是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作业过程的安全风险分析方法和控制对策、事故案例等。

重新表述:重新安排工作岗位或者重新上岗前接受安全教育培训

为了确保从业人员的安全和生产效率,当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时,应重新进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并通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如果从业人员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离开岗位,重新上岗作业时也应重新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通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离开岗位的时间应该按照行业规定或生产经营单位自行规定,但这个时间应该高于国家规定。车间应该组织调整工作岗位和离岗后重新上岗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岗位安全教育

岗位安全教育培训是指为在岗员工提供的安全教育培训,旨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该培训包括日常安全教育、定期安全考核和专题安全教育三个方面,以确保员工能够在工作中遵守安全规定,正确使用安全设备,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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